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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纸行业新政多新意 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

(时间:2007-11-23 9:23:00 共有人次浏览【编辑:不详】)

    继国家发改委、国家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造纸、酒精、味精、柠檬酸四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时间表之后,国家发改委今天召开《造纸产业发展政策》发布暨宣贯会议,发布“十一五”《造纸产业发展政策》,以指导造纸产业健康发展。

    《造纸产业发展政策》对造纸行业产业布局、纤维原料、资源节约、环境保护、行业准入等12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规定。《造纸产业发展政策》提出,通过转变增长方式,增强行业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,力争到2010年实现造纸产业吨产品平均取水量由2005年103立方米降至80立方米、综合平均能耗(标煤)由2005年1.38吨降至1.10吨、化学需氧量由2005年160万吨减到140万吨。

    目前我国制浆造纸工业大型集团少、强势企业少,大部分制浆造纸企业规模过小。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贺艳丽指出,造纸行业的散、乱局面,限制了企业技术水平、产品水平和污染的有效防治。《造纸产业发展政策》要求,“十一五”期间,造纸产业布局要充分考虑纤维资源、水资源、环境容量等条件,力求资源配置合理,与环境协调发展。造纸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应“由北向南”调整,形成整体的产业新布局。

    贺艳丽介绍说,“十一五”期间,重点环境保护地区、严重缺水地区、大城市市区,不再布局制浆造纸项目,禁止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林基地。

    2002年~2005年我国造纸行业以长江为分界线,初步调整已经初见成效,长江以南和长江以北的布局比例已经达到52%和48%。

    按照《造纸产业发展政策》提出的“由北向南”调整的目标,“十一五”期间,长江以南是造纸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,要以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为主,加快发展制浆造纸产业。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,特别要重视利用国内外木浆和废纸等造纸,原则上不再布局利用木材的木浆项目。

    长江以北是造纸产业优化调整地区,重点调整原料结构、减少企业数量、提高生产集中度。

    黄淮海地区要淘汰落后草浆产能,增加商品木浆和废纸的利用,适度发展林纸一体化,控制大量耗水的纸浆项目,加快区域产业升级,确保在发展造纸产业的同时不增加或减少水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。

    东北地区加快造纸林基地建设,加大现有企业改造力度,提高其竞争力,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制浆造纸企业。

    据了解,2005年造纸工业废水排放量36.7亿吨,约占全国重点统计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7.0%,COD排放量159.7万吨,占全国重点统计企业COD排放总量的32.4%。其中草浆生产线有碱回收装置的产量仅占草浆总产量的30.0%,草类制浆COD排放量占整个造纸工业排放量的60%以上。

    支持造纸企业兼并重组

    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的《造纸产业发展政策》提出,“十一五”期间,国家将适度控制纸及纸板项目的建设,到2010年,纸及纸板新增产能2650万吨,淘汰现有落后产能650万吨,有效产能达到9000万吨。

    《政策》表示,政府将支持国内企业通过兼并、联合、重组和扩建等形式,发展10家左右100万吨至300万吨具有先进水平的制浆造纸企业,发展若干家年产300万吨以上跨地区、跨部门、跨所有制的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制浆造纸企业集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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